如果对目标国的影响足够严重
Posted: Sat Feb 22, 2025 3:31 am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所有伤害威胁是否都是胁迫性的,还是只有部分威胁是胁迫性的,如果是,那么哪些威胁是胁迫性的。换句话说,威胁或实施的伤害是否需要跨越一个门槛才能构成胁迫?对这个门槛问题有三种可能的方法(见我的 AJIL 文章,第 633-40 页)。首先,只有各国明确同意的伤害才算胁迫——但这种极简主义方法违背了法律规则普遍性的整个理念,各国也没有认可它。其次,只有根据其他国际法规则已经非法的伤害才构成胁迫。因此,威胁使用非法武力是胁迫性的。或者,所谓的人质外交——任意拘留另一个国家的无辜公民,并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们的人权,以迫使其国家做或不做某事——是胁迫性的。或者,违反世贸组织法或区域贸易条约的经济措施,也会超过不干预规则所称的胁迫损害门槛。
第三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第二种方法的补充)认为,即使是合 保加利亚 WhatsApp 号码 法的伤害,,也可能具有强制性。因此,如果威胁或实施的经济措施与侵犯受害国内政或对外事务的要求相结合,则其本身是合法的,将被视为非法干预。因此,禁止干预不仅会禁止根据其他规则已经禁止的行为,还会禁止如果不是出于其目的而合法的行为——强迫受害者遵守非法要求。
在我看来,这种以严厉程度为基础的胁迫方法在概念上是连贯的,即使其结果不如其他方法那么确定。我在 AJIL 文章中解释了,在敲诈勒索类犯罪的背景下,国内刑法通常禁止合法的威胁或实施行为,如果这些行为伴随着非法要求。(因此,例如,工会领袖威胁雇主采取罢工行动以迫使雇主提高员工的工资或其他福利是合法的。但工会领袖发出这样的威胁以迫使雇主只给该领袖加薪或其他腐败收益通常是不合法的)。在我看来,国际律师经常陷入(合法的)报复措施和(推定为非法的)报复/反措施之间的严格二分法。根据采取此类行为的原因,完全有可能禁止干预以涵盖合法的行为,包括经济措施。
事实上,这正是欧盟于 2023 年底通过的《反胁迫文书》所采取的方法(2023 年 11 月 22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保护联盟及其成员国免受第三国经济胁迫的第 2023/2675 号条例 (EU) ;另见此处和此处)。该文书使欧盟能够采取经济措施应对针对联盟或其成员国的非法经济胁迫(之所以非法,是因为它违反了禁止干预的规定)。反胁迫文书具有三重目的:表达性、威慑性和制度性。它表达了欧盟在国际法各个方面的立场。它试图通过表明欧盟如何应对来阻止第三国(这里的主要目标是美国和中国)对欧盟及其成员国采取强制措施。它还创建了流程和体制机制,通过这些流程和体制机制可以就此类应对措施做出决定,这在欧盟法律上是必要的。
第三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第二种方法的补充)认为,即使是合 保加利亚 WhatsApp 号码 法的伤害,,也可能具有强制性。因此,如果威胁或实施的经济措施与侵犯受害国内政或对外事务的要求相结合,则其本身是合法的,将被视为非法干预。因此,禁止干预不仅会禁止根据其他规则已经禁止的行为,还会禁止如果不是出于其目的而合法的行为——强迫受害者遵守非法要求。
在我看来,这种以严厉程度为基础的胁迫方法在概念上是连贯的,即使其结果不如其他方法那么确定。我在 AJIL 文章中解释了,在敲诈勒索类犯罪的背景下,国内刑法通常禁止合法的威胁或实施行为,如果这些行为伴随着非法要求。(因此,例如,工会领袖威胁雇主采取罢工行动以迫使雇主提高员工的工资或其他福利是合法的。但工会领袖发出这样的威胁以迫使雇主只给该领袖加薪或其他腐败收益通常是不合法的)。在我看来,国际律师经常陷入(合法的)报复措施和(推定为非法的)报复/反措施之间的严格二分法。根据采取此类行为的原因,完全有可能禁止干预以涵盖合法的行为,包括经济措施。
事实上,这正是欧盟于 2023 年底通过的《反胁迫文书》所采取的方法(2023 年 11 月 22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保护联盟及其成员国免受第三国经济胁迫的第 2023/2675 号条例 (EU) ;另见此处和此处)。该文书使欧盟能够采取经济措施应对针对联盟或其成员国的非法经济胁迫(之所以非法,是因为它违反了禁止干预的规定)。反胁迫文书具有三重目的:表达性、威慑性和制度性。它表达了欧盟在国际法各个方面的立场。它试图通过表明欧盟如何应对来阻止第三国(这里的主要目标是美国和中国)对欧盟及其成员国采取强制措施。它还创建了流程和体制机制,通过这些流程和体制机制可以就此类应对措施做出决定,这在欧盟法律上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