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的指标(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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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line37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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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的指标(第二部分)

Post by roseline371274 »

 

早在 2016 年,我就写过一篇关于糟糕指标的文章,本质上是一篇关于使用各种指标(包括引用、指数和影响因子)来评估国际法学术和期刊质量或评估同事求职或晋升质量的长篇大论。这些年来,我的看法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尽管我承认偶尔会内疚地看一眼 Google Scholar。尤其是当我不熟悉某人的工作时,GS 可能是一种有用的捷径,尽管并不完美。

国际法学者之间存在差异,他们的引用数有几十、几百和几千,同时考虑到即使在我们的学科内,引用数也取决于子领域。例如,法律史学家被引用的可能性就小于研究当前战争法问题的人。同样,一些国际律师会吸引来自其 牙买加 WhatsApp 号码 他更大学科的引用,无论是国际关系/政治学、全球贸易和经济学还是气候科学。GS 还可以有效地指出学者最重要的作品。尽管如此,我仍然坚信,我们的学科是如此异质,与开发这些指标的硬科学如此不同,因此在使用它们时应该极其谨慎,甚至根本不要使用。

我说这些是为了引出这篇文章的要点,这样读者就知道我的观点了。要点是简要讨论一下 Oona Hathaway 和 John Bowers本周在 SSRN 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一项国际法学术研究的实证研究,基于 HeinOnline 数据库的数据集。摘自摘要:

分析该数据集后,我们得出了一系列惊人的发现:尽管同行评议期刊发表的文章数量更多,但学生自办期刊发表的文章(几乎全部位于美国)被引用的数量要多得多。全球范围内,在按 h 指数排名的 25 种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法期刊中,只有一种在美国以外出版 [EJIL],20 种由学生自办。在这 20 种期刊中,有 15 种主要不是关注国际法。……也许不那么令人惊讶的是,大多数被引用次数多的国际法作者都是男性(前 100 名中有 91 名),并且居住在美国(前 100 名中有 91 名)。
另请参阅Oona 的 Twitter 帖子,其中总结了部分发现,包括 25 位顶尖国际法学者名单(令人困惑的是,榜首是 Cass Sunstein,并且包括(所有人中的)John 'Torture Memos' Y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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